曹刿论战
十年春,齐师伐我。公将战。曹刿请见。其乡人曰:“肉食者谋之,又何间焉?”刿曰:“肉食者鄙,未能远谋。”乃入见。问:“何以战?”公曰:“衣食所安,弗敢专也,必以分人。”对曰:“小惠未徧,民弗从也。”公曰:“牺牲玉帛,弗敢加也,必以信。”对曰:“小信未孚,神弗福也。”公曰:“小大之狱,虽不能察,必以情。”对曰:“忠之属也。可以一战。战则请从。”(徧 同:遍)
公与之乘,战于长勺。公将鼓之。刿曰:“未可。”齐人三鼓。刿曰:“可矣。”齐师败绩。公将驰之。刿曰:“未可。”下视其辙,登轼而望之,曰:“可矣。”遂逐齐师。
既克,公问其故。对曰:“夫战,勇气也。一鼓作气,再而衰,三而竭。彼竭我盈,故克之,夫大国,难测也,惧有伏焉。吾视其辙乱,望其旗靡,故逐之。”
“曹刿论战”译文及注释
译文
鲁庄公十年的春天,齐国军队攻打我们鲁国。鲁庄公将要迎战。曹刿请求拜见鲁庄公。他的同乡说:“当权的人自会谋划这件事,你又何必参与呢?”曹刿说:“当权的人目光短浅,不能深谋远虑。”于是入朝去见鲁庄公。曹刿问:“您凭借什么作战?”鲁庄公说:“衣食(这一类)养生的东西,我从来不敢独自专有,一定把它们分给身边的大臣。”曹刿回答说:“这种小恩小惠不能遍及百姓,老百姓是不会顺从您的。”鲁庄公说:“祭祀用的猪牛羊和玉器、丝织品等祭品,我从来不敢虚报夸大数目,一定对上天说实话。”曹刿说:“小小信用,不能取得神灵的信任,神灵是不会保佑您的。”鲁庄公说:“大大小小的诉讼案件,即使不能一一明察,但我一定根据实情(合理裁决)。”曹刿回答说:“这才尽了本职一类的事,可以(凭借这个条件)打一仗。如果作战,请允许我跟随您一同去。”
到了那一天,鲁庄公和曹刿同坐一辆战车,在长勺和齐军作战。鲁庄公将要下令击鼓进军。曹刿说:“现在不行。”等到齐军三次击鼓之后。曹刿说:“可以击鼓进军了。”齐军大败。鲁庄公又要下令驾车马追逐齐军。曹刿说:“还不行。”说完就下了战车,察看齐军车轮碾出的痕迹,又登上战车,扶着车前横木远望齐军的队形,这才说:“可以追击了。”于是追击齐军。
打了胜仗后,鲁庄公问他取胜的原因。曹刿回答说:“作战,靠的是士气。第一次击鼓能够振作士兵们的士气。第二次击鼓士兵们的士气就开始低落了,第三次击鼓士兵们的士气就耗尽了。他们的士气已经消失而我军的士气正旺盛,所以才战胜了他们。像齐国这样的大国,他们的情况是难以推测的,怕他们在那里设有伏兵。后来我看到他们的车轮的痕迹混乱了,望见他们的旗帜倒下了,所以下令追击他们。”
注释
曹刿(guì):春秋时鲁国大夫。著名的军事理论家。
十年:鲁庄公十年(公元前684年)。
齐师:齐国的军队。齐,在今山东省中部。师,军队。
伐:攻打。
我:指鲁国。《左传》根据鲁史而写,故称鲁国为“我”。
公:诸侯的通称,这里指鲁庄公。
肉食者:吃肉的人,指当权者。
谋:谋议。
间(jiàn):参与。
鄙:鄙陋,目光短浅。
乃:于是,就。
何以战:就是“以何战”,凭借什么作战?以,用,凭,靠。
衣食所安,弗敢专也:衣食这类养生的东西,不敢独自享用。安:有“养”的意思。弗:不。专:独自专有,个人专有。
必以分人:省略句,省略了"之",完整的句子是“必以之分人”。一定把它分给别人。以,把。人:指鲁庄公身边的近臣或贵族。
遍:一作“徧”,遍及,普遍。
牺牲玉帛(bó):古代祭祀用的祭品。牺牲,祭祀用的猪、牛、羊等。玉,玉器。帛,丝织品。
加:虚报夸大。
小信未孚(fú):(这只是)小信用,未能让神灵信服。孚,使人信服。
福:名词作动词,赐福,保佑。
狱:(诉讼)案件。
察:明察。
情:实情。
忠之属也:这是尽了职分(的事情)。忠,尽力做好分内的事。属,种类。
可以一战:就是“可以之一战”,可以凭借这个条件打一仗。可,可以。以,凭借。
战则请从:(如果)作战,请允许(我)跟从去。从:随行,跟从。
公与之乘:鲁庄公和他共坐一辆战车。之,指曹刿。
长勺:鲁国地名,今山东莱芜东北。
败绩:军队溃败。
驰:驱车追赶。
辙(zhé):车轮碾出的痕迹。
轼:古代车厢前做扶手的横木。
遂:于是,就。
逐:追赶,这里指追击。
既克:已经战胜。既,已经。
夫战,勇气也:作战,(是靠)敢作敢为毫不畏惧的气概。夫(fú),放在句首,表示将发议论,没有实际意义。
一鼓作气:第一次击鼓能振作士气。作,振作。
再:第二次。
三:第三次。
彼竭我盈:他们的勇气已尽,我们的勇气正盛。彼,代词,指齐军方面。盈,充沛,饱满,这里指士气旺盛。
难测:难以推测。测,推测,估计。
伏:埋伏。
靡(mǐ):倒下。
曹刿论战:选自《左传·庄公十年》。题目是(教材编写者)后加的。
“曹刿论战”鉴赏
赏析
战争题材在《左传》中写得最好,详略得当,而且都有声有色,这篇文章就是一例。曹刿论战以“肉食者鄙”即当官的见识浅薄,不能考虑周全为理论基础,而他的深谋远虑开始的出发点是鲁庄公能否以百姓利益为重,所以他并不看重鲁庄公对侍从施舍小恩惠和祭神的诚实,而非常注重鲁庄公以民情审判大大小小的案件,认为这属于对百姓忠心,可以一战。
面对实力强大的齐国军队,曹刿没有贸然行事,当齐军三次击鼓进军,才建议击鼓,一鼓作气,战胜齐军于长勺,这件事也成为以弱胜强的典范。《左传》对这场战争没有细致的描绘,简单地用曹刿的“未可”“可矣”概括了战争的经过,以便使战前战后的论战更加突出。如果说战前论战体现了曹刿的以民为战争之本的基本战略思想,那么,战后论战则体现了他的战术思想,“一鼓作气”成为作战打仗的经典理论。不过他不是只凭借勇力,“夫大国难测也,惧有伏焉。吾视其辙乱,望其旗靡,故逐之”,则体现了他谨慎的态度。
本文意在表现曹刿的“远谋”,故紧紧围绕“论战”来选取材料。第一段通过曹刿与鲁庄公的对话,强调人心向背是取决于战争胜负的首要条件,突出了曹刿“取信于民”的战略思想;第二段简述曹刿指挥鲁军进行反攻、追击和最后取得胜利的过程,显示曹刿的军事指挥才能,为下文分析取胜原因作伏笔;第三段论述取胜的原因,突出曹刿善于抓住战机,谨慎而又果断的战术思想。全文叙事清楚,详略得当,人物对话准确生动,要言不烦,是《左传》中脍炙人口的名篇。
题解
“曹刿论战”意思是曹刿论述作战的道理,表明文章的重点不在记叙战斗情况,而在记叙曹刿“论”战略、战术。“战”指齐鲁之间的“长勺之战”。题目概括了文章的主要内容。
《春秋》是古代中国的儒家典籍,被列为“五经”之一。《春秋》是鲁国的编年史,据传是由孔子修订的。书中用于记事的语言极为简练,然而几乎每个句子都暗含褒贬之意,被后人称为“春秋笔法”。由于《春秋》的记事过于简略,因而后来出现了很多对《春秋》所记载的历史进行详细记录的“传”,较为有名的是被称为“春秋三传”的《左传》、《公羊传》和《榖梁传》。《春秋》中的文字非常简练,事件的记载很简略,但242年间诸侯攻伐、盟会、篡弑及祭祀、灾异礼俗等,都有记载。它所记鲁国十二代的世次年代,完全正确,所载日食与西方学者所著《蚀经》比较,互相符合的有30多次,足证《春秋》并非古人凭空虚撰,可以定为信史。然而在长期的流传过程中,它在文字上难免有论脱增窜之类的问题。 因此后来一批文学家就开始为它作注。《春秋》最初原文仅18000多字,现存版本则只有16000多字。在语言上极为精练,遣词井然有序。就因文字过于简质,后人不易理解,所以诠释之作相继出现,对书中的记载进行解释和说明,称之为“传”。其中注解最好的为左丘明《春秋左氏传》,公羊高《春秋公羊传》,榖梁赤《春秋榖梁传》。现今流传下来的只剩下左丘明《春秋左氏传》。
相传是春秋末期的鲁国盲史官左丘明所著。有许多学者持怀疑态度。很多人都认为写《左传》的左氏并非左丘明。近人认为,成书时间大约在战国中期(前4世纪中叶),是由战国时的一些学者编撰而成,其中主要部分可能是左丘明所写。 但也有可能不是左丘明而是其他战国时人编写。
此文收录于沪教版七年级下第30课、人教版九年级下册第21课、语文版八年级上册第27课、北京课改版八年级上册25课、五四版九年级下册第19课、鲁教版九年级下册第19课、苏教版九年级下册第13课、长春版九年级上册第10课。
解析
本文记叙的齐鲁长勺之战,是鲁国抵抗齐国进攻的一次战役。虽然是一个不大的战役,但却说明了战略防御的原则,是中国战争史中因为主观指导的正确,后发制人,以小敌大、以弱胜强的著名战例。毛泽东同志在《中国革命战争的战略问题》一文中说过:“春秋时候,鲁与齐战,鲁庄公起初不待齐军疲惫就要出战,后来被曹刿阻止了,采取了‘敌疲我打’的方针,打胜了齐军,造成了中国战史中弱军战胜强军的有名的战例。”“当时的情况是弱国抵抗强国。文中指出了战前的政治准备——取信于民;叙述了利于转入反攻的阵地——长勺;叙述了利于开始反攻的时机——彼竭我盈之时;叙述了追击开始的时机——辙乱旗靡之时。虽然是一个不大的战役,却同时是说的战略防御的原则。”毛泽东同志这段精辟而深入的分析,是我们研究本篇作品的指导思想和理论依据,它把古人某些片断的感性认识和军事实践经验,经过去粗取精,去伪存真,上升为系统的军事理论,为我们树立了批判继承、古为今用的光辉范例。
写作特点
1、中心突出,详略得当。
这是一篇记叙战争的短文,但重点不是记叙战争的经过,而是着重写曹刿的“论战”,凡是与表现主题无关的枝节就尽量省略。如第一段写曹刿谒见庄公,进见的细节一概省略了,劈头就问“何以战”;第二段对战场的复杂情况及“未可”、“可矣”的理由均略而不写,留待后面补叙,就更能突出“论战”的见解;第三段只用“公问其故”代替了鲁庄公一系列问话。但文章对战前战后反映曹刿战略见解的谈话,则详加叙述,因为战前是分析有无克敌制胜的条件,战后是总结以弱胜强的原因,这些都是围绕主题写的,全文自始至终突出了“论”字,使人对长勺之战的胜败得失的原因一目了然。
2、结构严谨,前后照应。
全文只用二百二十二字,就把战争的开始、发展、高潮和结局记述得清清楚楚。第一段写战前准备,第二段写战时经过,第三段写战后总结,事态发展清晰,文章脉络分明。段与段之间的过渡也非常自然,第一段的结尾“战则请从”与第二段的“公与之乘”衔接,第二段的结尾“遂逐齐师”与第三段的“既克”衔接,三个段落层层递进,环环相扣,浑然一体。此外,文章前后的照应也十分紧密。以第二段与第三段为例,“三而竭”与上段“齐人三鼓”相照应;“吾视其辙乱”与“下视其辙”相照应;“望其旗靡”与“登轼而望之”相照应;“故克之”与“齐师败绩”相照应;“故逐之”与“遂逐齐师”相照应。第二段只写“其然”,第三段补写“所以然”,一记一议、一实一虚,前后照应,相辅相成。
3、用对话交代情节和刻画人物。
曹刿与其乡人的对话,说明了曹刿是一个关心国事而有远谋的人物。在交代战前准备时,详细地写了曹刿与鲁庄公的三次对话,通过对话揭示出鲁庄公昏庸无知,曹刿深谋远虑。写战役经过,作者虽只写了曹刿两次说的“未可”、“可矣”的简单话语,但却形象地表现了曹刿成竹在胸、待机而动的思想性格。最后由“公问其故”又引出曹刿对战争的一大段议论,表现出曹刿的可贵的军事见解。
创作背景
本篇选文又题作“齐鲁长勺之战”或“长勺之战”。《曹刿论战》记载了发生在公元前684年鲁国与齐国的一场战争。
主题
本文以曹刿为主、鲁庄公为宾,通过他们有关齐、鲁战争问题的对话,阐明弱国在对强国的战争中所采取的战略原则,即政治上取信于民,军事上后发制人等。
本文对战争原因和战前双方部署等都略而不写,对战争过程也只是用“齐人三鼓”“齐师败绩”“遂逐齐师”十二字做了交代,但对曹刿与鲁庄公的对话写得很详尽。本文通过写曹刿对长勺之战的论述以及弱鲁战胜强齐的史实,表现了曹刿卓越的政治才能和军事才能,说明了只有取信于民和运用正确的战略战术,把握好作战时机,才能取得战争胜利的道理。
分析
全文共分三段。
第一段(从开头至“战则请从”):写战前的政治准备——取信于民。
这一段可分两层。第一层写曹刿求见鲁庄公的原因。开头先点明事态发生的时间,接着指出的是“齐师伐我”,说明战争是由齐国进攻鲁国而引起的,鲁庄公准备抵抗。以上对形势扼要的介绍,为曹刿的请见、论战交代了必要的背景。大军压境,曹刿准备参战,作者通过曹刿与其“乡人”的对话,一方面揭示了鲁国当权者鄙陋寡见、尸位素餐的情况,为后文鲁庄公在战斗中瞎指挥作了铺垫;另方面显示了曹刿关心国事,同时也暗示了他是一个有远谋的人。第二层记述曹刿要庄公作好战前的政治准备,这是本段的重点。曹刿谒见鲁庄公,劈头就问“何以战”,抓住了作好战前政治准备这一决定胜败的关键问题。鲁庄公在曹刿的一再启发下,依次提出了贵族支持、鬼神保佑和察狱以情三个条件,曹刿否定了前两条,肯定了后一条。在曹刿看来,战争的胜负既不取决于贵族的支持,也不取决于神明的保佑,而是决定于“取信于民”。他认为察狱以情是“忠之属也”,“忠”是尽职于民,于是肯定“可以一战”。曹刿重视民心得失与战争胜负关系的思想,确实比“肉食者”高明。但和我们今天依靠人民的力量进行人民战争的思想是有本质区别的。
第二段(从“公与之乘”至“遂逐齐师”):写曹刿指挥鲁军战胜齐军的经过。
曹刿“取信于民”的见解,得到了庄公的赞同,“公与之乘”,说明了庄公对曹刿的信任与器重。文中先交代了利于鲁国反攻的阵地,长勺在鲁国境内,对鲁国来说,地形地物熟悉,便于得到人力支援和物资供给,在士气上也利于鲁国向有利方面转化。接着是对这次战役经过的具体记叙,重点写了“击鼓”和“逐师”两件事。写曹刿指挥鲁军在“齐人三鼓”之后才开始反攻,写曹刿在观察了齐军败逃的情况之后才决定追击,都记叙得非常简略。这样写,一则符合实情(酣战中鲁庄公无暇问及,曹刿了不可能多发议论),一则此中道理正是曹刿论战的中心,留待后文集中阐述,更见突出。“公将鼓之”、“公将驰之”,说明了鲁庄公急躁冒进;曹刿的两个“未可”、两个“可矣”,表现了曹刿胸有成竹,沉着思断,善于捕捉于反攻和追击的时机。
第三段(从“既克”至结尾):写曹刿论述赢得战役胜利的原因。是本文的中心。
“既克”二字,意味着战役的高潮已经过去,气氛顿时缓和下来,该是莫名其妙的鲁庄公问一个究竟的时候了。曹刿的回答可分为两方面。一是论述了利于开始反攻的时机——彼竭我盈之时:鲁军按兵不动,养精蓄锐。齐军第一次击鼓进军,士气正旺;第二次击鼓,士气开始低落;第三次击鼓,士气已经完全衰竭。在此关键时刻,曹刿采取“敌疲我打”的方针,终于化劣势为优势。二是论述了追击开始的时机——辙乱旗靡之时:鲁军虽然取得了反攻的初步胜利,但曹刿并未轻敌,“夫大国,难测也,惧有伏焉”,反映了曹刿随时没有忘记自己是以小敌大,以弱敌强。兵不厌诈,不可不提高警惕。曹刿亲自察看敌情,发现敌军“辙乱”、“旗靡”,确认了齐军是狼狈逃窜,溃不成军,才乘胜追击,终于取得了战役的胜利。
综上分析,本文通过赞扬曹刿的远谋,说明了在战争中如何正确运用战略防御原则——只有“取信于民”,实行“敌疲我打”的正确方针,选择反攻和追击的有利时机,才能以小敌大,以弱胜强。
重点
重点写曹刿“论战”,而不是战争经过。并通过对话突出了曹刿的政治远见和军事才能,将曹刿和鲁庄公作对比,突出了曹刿以上两个特点。虽然鲁庄公没有远见的才能,但是他能做到不耻下问,虚心的向曹刿请教。
左丘明简介
先秦·左丘明的简介

丘明(姓姜,氏丘,名明),华夏人,生于前502年,死于前422年,享年80岁。丘穆公吕印的后代。本名丘明,因其先祖曾任楚国的左史官,故在姓前添“左”字,故称左史官丘明先生,世称“左丘明”,后为鲁国太史 。左氏世为鲁国太史,至丘明则约与孔子(前551-479)同时,而年辈稍晚。他是当时著名史家、学者与思想家,著有《春秋左氏传》、《国语》等。他左丘明的最重要贡献在于其所著《春秋左氏传》与《国语》二书。左氏家族世为太史,左丘明又与孔子一起“如周,观书于周史”,故熟悉诸国史事,并深刻理解孔子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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贾谊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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愚观贾生之论,如其所言,虽三代何以远过?得君如汉文,犹且以不用死。然则是天下无尧、舜,终不可有所为耶?仲尼圣人,历试于天下,苟非大无道之国,皆欲勉强扶持,庶几一日得行其道。将之荆,先之以冉有,申之以子夏。君子之欲得其君,如此其勤也。孟子去齐,三宿而后出昼,犹曰:“王其庶几召我。”君子之不忍弃其君,如此其厚也。公孙丑问曰:“夫子何为不豫?”孟子曰:“方今天下,舍我其谁哉?而吾何为不豫?”君子之爱其身,如此其至也。夫如此而不用,然后知天下果不足与有为,而可以无憾矣。若贾生者,非汉文之不能用生,生之不能用汉文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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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陵君救赵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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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则信陵果无罪乎?曰:又不然也。余所诛者,信陵君之心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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呜呼!自世之衰,人皆习于背公死党之行而忘守节奉公之道,有重相而无威君,有私仇而无义愤,如秦人知有穰侯,不知有秦王,虞卿知有布衣之交,不知有赵王,盖君若赘旒久矣。由此言之,信陵之罪,固不专系乎符之窃不窃也。其为魏也,为六国也,纵窃符犹可。其为赵也,为一亲戚也,纵求符于王,而公然得之,亦罪也。
虽然,魏王亦不得无罪也。兵符藏于卧内,信陵亦安得窃之?信陵不忌魏王,而径请之如姬,其素窥魏王之疏也;如姬不忌魏王,而敢于窃符,其素恃魏王之宠也。木朽而蛀生之矣。古者人君持权于上,而内外莫敢不肃。则信陵安得树私交于赵?赵安得私请救于信陵?如姬安得衔信陵之恩?信陵安得卖恩于如姬?履霜之渐,岂一朝一夕也哉!由此言之,不特众人不知有王,王亦自为赘旒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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虑天下者,常图其所难而忽其所易,备其所可畏而遗其所不疑。然而,祸常发于所忽之中,而乱常起于不足疑之事。岂其虑之未周欤?盖虑之所能及者,人事之宜然,而出于智力之所不及者,天道也。
当秦之世,而灭诸侯,一天下。而其心以为周之亡在乎诸侯之强耳,变封建而为郡县。方以为兵革不可复用,天子之位可以世守,而不知汉帝起陇亩之中,而卒亡秦之社稷。汉惩秦之孤立,于是大建庶孽而为诸侯,以为同姓之亲,可以相继而无变,而七国萌篡弑之谋。武、宣以后,稍削析之而分其势,以为无事矣,而王莽卒移汉祚。光武之惩哀、平,魏之惩汉,晋之惩魏,各惩其所由亡而为之备。而其亡也,盖出于所备之外。唐太宗闻武氏之杀其子孙,求人于疑似之际而除之,而武氏日侍其左右而不悟。宋太祖见五代方镇之足以制其君,尽释其兵权,使力弱而易制,而不知子孙卒困于敌国。此其人皆有出人之智、盖世之才,其于治乱存亡之几,思之详而备之审矣。虑切于此而祸兴于彼,终至乱亡者,何哉?盖智可以谋人,而不可以谋天。
良医之子,多死于病;良巫之子,多死于鬼。岂工于活人,而拙于谋子也哉?乃工于谋人,而拙于谋天也。古之圣人,知天下后世之变,非智虑之所能周,非法术之所能制,不敢肆其私谋诡计,而唯积至诚,用大德以结乎天心,使天眷其德,若慈母之保赤子而不忍释。故其子孙,虽有至愚不肖者足以亡国,而天卒不忍遽亡之。此虑之远者也。夫苟不能自结于天,而欲以区区之智笼络当世之务,而必后世之无危亡,此理之所必无者,而岂天道哉!
狼
一屠晚归,担中肉尽,止有剩骨。途中两狼,缀行甚远。
屠惧,投以骨。一狼得骨止,一狼仍从。复投之,后狼止而前狼又至。骨已尽矣,而两狼之并驱如故。
屠大窘,恐前后受其敌。顾野有麦场,场主积薪其中,苫蔽成丘。屠乃奔倚其下,弛担持刀。狼不敢前,眈眈相向。
少时,一狼径去,其一犬坐于前。久之,目似瞑,意暇甚。屠暴起,以刀劈狼首,又数刀毙之。方欲行,转视积薪后,一狼洞其中,意将隧入以攻其后也。身已半入,止露尻尾。屠自后断其股,亦毙之。乃悟前狼假寐,盖以诱敌。
狼亦黠矣,而顷刻两毙,禽兽之变诈几何哉?止增笑耳。
世说新语两则
咏雪
谢太傅寒雪日内集,与儿女讲论文义。俄而雪骤,公欣然曰:“白雪纷纷何所似?”兄子胡儿曰:“撒盐空中差可拟。”兄女曰:“未若柳絮因风起。”公大笑乐。即公大兄无奕女,左将军王凝之妻也。
陈太丘与友期行
陈太丘与友期行,期日中。过中不至,太丘舍去,去后乃至。元方时年七岁,门外戏。客问元方:“尊君在不?”答曰:“待君久不至,已去。”友人便怒曰:“非人哉!与人期行,相委而去。”元方曰:“君与家君期日中。日中不至,则是无信;对子骂父,则是无礼。”友人惭,下车引之。元方入门不顾。
陈涉世家(节选)
陈胜者,阳城人也,字涉。吴广者,阳夏人也,字叔。陈涉少时,尝与人佣耕,辍耕之垄上,怅恨久之,曰:“苟富贵,无相忘。”佣者笑而应曰:“若为佣耕,何富贵也?”陈涉太息曰:“嗟乎!燕雀安知鸿鹄之志哉!”
二世元年七月,发闾左適戍渔阳,九百人屯大泽乡。陈胜﹑吴广皆次当行,为屯长。会天大雨,道不通,度已失期。失期,法皆斩。陈胜﹑吴广乃谋曰:“今亡亦死,举大计亦死;等死,死国可乎?”陈胜曰:“天下苦秦久矣。吾闻二世少子也,不当立,当立者乃公子扶苏。扶苏以数谏故,上使外将兵。今或闻无罪,二世杀之。百姓多闻其贤,未知其死也。项燕为楚将,数有功,爱士卒,楚人怜之。或以为死,或以为亡。今诚以吾众诈自称公子扶苏﹑项燕,为天下唱,宜多应者。”吴广以为然。乃行卜。卜者知其指意,曰:“足下事皆成,有功。然足下卜之鬼乎?”陈胜﹑吴广喜,念鬼,曰:“此教我先威众耳。”乃丹书帛曰“陈胜王”,置人所罾鱼腹中。卒买鱼烹食,得鱼腹中书,固以怪之矣。又间令吴广之次所旁丛祠中,夜篝火,狐鸣呼曰:“大楚兴,陈胜王。”卒皆夜惊恐。旦日,卒中往往语,皆指目陈胜。
吴广素爱人,士卒多为用者。将尉醉,广故数言欲亡,忿恚尉,令辱之,以激怒其众。尉果笞广。尉剑挺,广起,夺而杀尉。陈胜佐之,并杀两尉。召令徒属曰:“公等遇雨,皆已失期,失期当斩。藉第令毋斩,而戍死者固十六七。且壮士不死即已,死即举大名耳,王侯将相宁有种乎!”徒属皆曰:“敬受命。”乃诈称公子扶苏﹑项燕,从民欲也。袒右,称大楚。为坛而盟,祭以尉首。陈胜自立为将军,吴广为都尉。攻大泽乡,收而攻蕲。蕲下,乃令符离人葛婴将兵徇蕲以东。攻铚、酂、苦、柘、谯皆下之。行收兵。比至陈,车六七百乘,骑千余,卒数万人。攻陈,陈守令皆不在,独守丞与战谯门中。弗胜,守丞死,乃入据陈。数日,号令召三老﹑豪杰与皆来会计事。三老﹑豪杰皆曰:“将军身被坚执锐,伐无道,诛暴秦,复立楚国之社稷,功宜为王。”陈涉乃立为王,号为张楚。当此时,诸郡县苦秦吏者,皆刑其长吏,杀之以应陈涉。
宋人及楚人平
外平不书,此何以书?大其平乎己也。何大其平乎己?庄王围宋,军有七日之粮尔!尽此不胜,将去而归尔。于是使司马子反乘堙而窥宋城。宋华元亦乘堙而出见之。司马子反曰:“子之国何如?”华元曰:“惫矣!”曰:“何如?”曰:“易子而食之,析骸而炊之。”司马子反曰:“嘻!甚矣,惫!虽然,吾闻之也,围者柑马而秣之,使肥者应客。是何子之情也?”华元曰:“吾闻之:君子见人之厄则矜之,小人见人之厄则幸之。吾见子之君子也,是以告情于子也。”司马子反曰:“诺,勉之矣!吾军亦有七日之粮尔!尽此不胜,将去而归尔。”揖而去之。
反于庄王。庄王曰:“何如?”司马子反曰:“惫矣!”曰:“何如?”曰:“易子而食之,析骸而炊之。”庄王曰:“嘻!甚矣,惫!虽然,吾今取此,然后而归尔。”司马子反曰:“不可。臣已告之矣,军有七日之粮尔。”庄王怒曰:“吾使子往视之,子曷为告之?”司马子反曰:“以区区之宋,犹有不欺人之臣,可以楚而无乎?是以告之也。”庄王曰:“诺,舍而止。虽然,吾犹取此,然后归尔。”司马子反曰:“然则君请处于此,臣请归尔。”庄王曰:“子去我而归,吾孰与处于此?吾亦从子而归尔。”引师而去之。故君子大其平乎己也。此皆大 夫也。其称“人”何?贬。曷为贬?平者在下也。
狼三则
其一
有屠人货肉归,日已暮,欻一狼来,瞰担上肉,似甚垂涎,随尾行数里。屠惧,示之以刃,少却;及走,又从之。屠无计,思狼所欲者肉,不如姑悬诸树而早取之。遂钩肉,翘足挂树间,示以空担。狼乃止。屠归。昧爽,往取肉,遥望树上悬巨物,似人缢死状。大骇,逡巡近视之,则死狼也。仰首细审,见狼口中含肉,钩刺狼腭,如鱼吞饵。时狼皮价昂,直十余金,屠小裕焉。缘木求鱼,狼则罹之,是可笑也。
其二
一屠晚归,担中肉尽,止有剩骨。途中两狼,缀行甚远。
屠惧,投以骨。一狼得骨止,一狼仍从。复投之,后狼止而前狼又至。骨已尽矣,而两狼之并驱如故。
屠大窘,恐前后受其敌。顾野有麦场,场主积薪其中,苫蔽成丘。屠乃奔倚其下,弛担持刀。狼不敢前,眈眈相向。
少时,一狼径去,其一犬坐于前。久之,目似瞑,意暇甚。屠暴起,以刀劈狼首,又数刀毙之。方欲行,转视积薪后,一狼洞其中,意将隧入以攻其后也。身已半入,止露尻尾。屠自后断其股,亦毙之。乃悟前狼假寐,盖以诱敌。
狼亦黠矣,而顷刻两毙,禽兽之变诈几何哉?止增笑耳。
其三
一屠暮行,为狼所逼。道旁有夜耕所遗行室,奔入伏焉。狼自苫中探爪入。屠急捉之,令不可去。但思无计可以死之。惟有小刀不盈寸,遂割破狼爪下皮,以吹豕之法吹之。极力吹移时,觉狼不甚动,方缚以带。出视,则狼胀如牛,股直不能屈,口张不得合。遂负之以归。
非屠,乌能作此谋也!
三事皆出于屠;则屠人之残爆,杀狼亦可用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