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郑交质”译文及注释
译文
郑武公、郑庄公是周平王的卿士(官名)。(周平王)分权给虢公,郑庄公怨恨周平王。周平王说:“没有的事(偏心于虢公)。”于是周王、郑国交换人质(证明互信):(周平王)的儿子狐在郑国做人质,郑庄公的儿子忽在周王室做人质。
周平王死(后),周王室准备让虢公掌政。四月,郑国的祭足帅军队收割了温邑的麦子。秋季,又收割了成周的稻谷。周和郑互相仇恨。
君子说:“信用不发自心中,盟约抵押也没用。开诚布公互相谅解地行事,用礼教约束,即使没有抵押,谁能离间他们呢?假如有真诚的信用,山涧溪流中的浮萍,蕨类水藻这样的菜,装在竹筐铁锅一类的器物里,用低洼处沟渠中的水,都可以供奉鬼神,献给王公为食,何况君子缔结两国的盟约,按礼去做,又哪里用得着人质啊?《国风》中有《采蘩》、《采苹》,《大雅》中有《行苇》、《泂酌》诗,都是昭示忠信的。”
注释
卿士:周朝执政官。
贰于虢(guó):二心,这里有“偏重”的意思。此指平王想把政权一部分让虢执掌。虢,指西虢公,周王室卿士。
郑伯:诸侯国郑国的君主,这里是郑庄公。
交质:交换人质。
王子狐:即姬狐,是周平王的次子、姬泄父的弟弟,史称“王子狐”,在长兄“太子泄父”死后,被立为太子。
公子忽:郑庄公太子,后即位为昭公。
王崩:周平王去世。崩,君主时代称帝王死。
畀(bì):交给。
祭(zhài)足:即祭仲,郑大(dà)夫。温,周朝小国,在今河南温县南。
成周:周地,今在河南洛阳市东。
中:同“衷”,内心。
明恕:互相体谅。
要(yāo):约束。
间:离间。
明信:彼此了解,坦诚相待。
沼沚:沼,池塘。沚,水中小洲。
蘋(píng):水生植物,即浮萍。蘩(fán),白蒿。蕴藻,一种聚生的藻类。菜,野菜。
筐莒(jǔ):竹制容器,方形为筐,圆形为莒。锜(qí)釜,均为烹饪器,有足为錡,无足为釜。
潢(huáng):积水池。污,积水。行(háng)潦(lǎo), 路上的积水。
荐:享祭,祭祀。
羞:同“馐”,进奉。
《采蘩》、《采苹》:均为《诗·召南》篇名,写妇女采集野菜以供祭祀。
《行苇》、《泂(jiǒng)酌》:均为《诗·大雅》篇名,前者写周祖先晏享先人仁德,歌颂忠厚。后者写汲取行潦之水供宴享。
昭:表明。
“周郑交质”鉴赏
赏析
文章先简要记述了事情的前因后果,一方面揭示了郑庄公两次入侵东周之地,强逼平王立质、咄咄逼人的姿态;另一方面则反映了东周王室已然衰微、任人欺凌、委曲求全的历史情状。并由此得出结论,周天子与郑庄公想通过交换人质来缓解矛盾、取信对方的做法是不可靠、也不可取的,因为周郑之间并没有诚信之心,又不依“礼”行事,所以双方即使交换了人质,也还是不能够维持他们之间的关系。
最后,君子通过对此事的评论,指出相互之间的了解和信任要建立在彼此体谅、坦诚相待的基础之上,强调了恪守礼仪、忠于信义的重要性。
文章虽然不长,但叙事朴实,议论周严,有事实,有根据,有结论,语言中肯,说服力很强。文末“君子日”一段评论,以信和礼为标准。一针见血地指出周郑交质之非。数层转折与整齐的排旬,使作者的论断显示出不可逆转的气势,空灵排宕、辞采纵横而又风韵悠然。
自幽王烽火戏诸侯及平王东迁以来,周王权威早已实际崩溃。但周王及诸侯都没有将此事捅破。周郑交质作为一个可供观测或曰方便标记的事件点而成为周王权威崩溃的标志。《左传》认为周郑交质“无信(已堕落到需靠人质故曰无信)不礼(周郑上下失序故曰不礼)”,是东周“礼崩乐坏”的缩影。
在《周郑交质》中,君子对双方都有责难,但侧重于批评周王室。左丘明认为这种局面的出现是因其不能以信服人,是以礼驭下造成的。周、郑由“交质”到“交恶”,其根本原因,是利益和权力再分配问题上矛盾冲突的必然结果。也就是说,决定周、郑双方关系的最终原则是利益和权利的再分配。尽管由于历史的局限,《左传》作者不可能揭示周、郑由“交质”到“交恶”的历史本质,但由于作者是“用事实说话”,所以,还是使我们看到了这一时代历史发展的总趋势和总动向。而“用事实说话”,也正是此文的最大特点。至于此文用较多的文字阐发诚信的重要性,那只是作者的一种美好愿望而已,因为在历史进入“礼崩乐坏”的春秋时代以后,就很难看到各诸侯国“要之以礼”并“行之以礼”的事情了。《周郑交质》这篇文章反映了《左传》崇霸贬王思想。全文先讲事实,再进行评论,这是《左传》的典型写法。君子的议论以“礼信”为中心,引经据典,辞理畅达。对后世史论有极大的影响。
评析
本文前两段,只用寥寥七十多字,就把春秋初期周王室和它的同姓诸侯国郑国之间的微妙关系揭示出来。日渐衰微的周王室为了防止郑庄公独揽朝政,就想分政给另一个姬姓国国君虢公,以保持政权的平衡。然而,郑庄公不买周平王的账,对周平王准备采取的这一举措怨恨不已。尤其值得玩味的是,为了达成妥协,作为天子的周平王和作为诸侯国国君的郑庄公,居然采用了进入春秋时代以后各诸侯国间普遍采用的一种外交手段,即交换质子。那么,这一外交手段是否奏效了呢?第二段的记述则对这一举措做出了历史否定。历史的辩证法雄辩地证明,周、郑由“交质”到“交恶”,其根本原因,是利益和权力再分配问题上矛盾冲突的必然结果。也就是说,决定周、郑双方关系的最终原则是利益和权利的再分配。尽管由于历史的局限,《左传》作者不可能揭示周、郑由“交质”到“交恶”的历史本质,但由于作者是“用事实说话”,所以,还是使我们看到了这一时代历史发展的总趋势和总动向。而“用事实说话”,也正是此文的最大特点。至于此文用较多的文字阐发诚信的重要性,那只是作者的一种美好愿望而已,因为在历史进入“礼崩乐坏”的春秋时代以后,就很难看到各诸侯国“要之以礼”并“行之以礼”的事情了。尽管如此,在我们今天建立新的社会规范、道德规范和行为规范的过程中,诚信原则还是应该继承发扬的。创作背景
在自春秋起始的东周,从平王东迁立国,就天下大乱,礼崩乐坏。周王室为了防止郑庄公独揽朝政,就想分政给另一个姬姓国国君虢公。然而,郑庄公不买周平王的账,为了达成妥协,周平王和郑庄公,居然采用了交换质子这一手段。而这一手段并没有奏效。以上就是该文的背景。左丘明简介
先秦·左丘明的简介

丘明(姓姜,氏丘,名明),华夏人,生于前502年,死于前422年,享年80岁。丘穆公吕印的后代。本名丘明,因其先祖曾任楚国的左史官,故在姓前添“左”字,故称左史官丘明先生,世称“左丘明”,后为鲁国太史 。左氏世为鲁国太史,至丘明则约与孔子(前551-479)同时,而年辈稍晚。他是当时著名史家、学者与思想家,著有《春秋左氏传》、《国语》等。他左丘明的最重要贡献在于其所著《春秋左氏传》与《国语》二书。左氏家族世为太史,左丘明又与孔子一起“如周,观书于周史”,故熟悉诸国史事,并深刻理解孔子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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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郑交质
郑武公、庄公为平王卿士。王贰于虢,郑伯怨王。王曰:“无之。”故周郑交质。王子狐为质于郑,郑公子忽为质于周。
王崩,周人将畀虢公政。四月,郑祭足帅师取温之麦。秋,又取成周之禾。周郑交恶。
君子曰:“信不由中,质无益也。明恕而行,要之以礼,虽无有质,谁能间之?苟有明信,涧溪沼沚之毛,苹蘩蕴藻之菜,筐筥錡釜之器,潢污行潦之水,可荐於鬼神,可羞於王公,而况君子结二国之信,行之以礼,又焉用质?《风》有《采蘩》、《采苹》,《雅》有《行苇》、《泂酌》,昭忠信也。”
臧哀伯谏纳郜鼎
夏四月,取郜大鼎于宋,纳于大庙,非礼也。
臧哀伯谏曰:“君人者,将昭德塞违,以临照百官;犹惧或失之,故昭令德以示子孙。是以清庙茅屋,大路越席,大羹不致,粢食不凿,昭其俭也;衮冕黻珽,带裳幅舄,衡紞纮綖,昭其度也;藻率鞞鞛,鞶厉游缨,昭其数也;火龙黼黻,昭其文也;五色比象,昭其物也;钖鸾和铃,昭其声也;三辰旂旗,昭其明也。夫德,俭而有度,登降有数。文物以纪之,声明以发之,以临照百官,百官于是乎戒惧,而不敢易纪律。今灭德立违,而置其赂器于大庙,以明示百官。百官象之,其又何诛焉?国家之败,由官邪也;官之失德,宠赂章也。郜鼎在庙,章孰甚焉?武王克商,迁九鼎于雒邑,义士犹或非之,而况将昭违乱之赂器于大庙。其若之何?”公不听。
(周内史闻之,曰:“臧孙达其有后于鲁乎!君违,不忘谏之以德。”)
外戚世家序
自古受命帝王及继体守文之君,非独内德茂也,盖亦有外戚之助焉。夏之兴也以涂山,而桀之放也以末喜。殷之兴也以有娀,纣之杀也嬖妲己。周之兴也以姜原及大任,而幽王之禽也淫于褒姒。故《易》基《乾》《坤》,《诗》始《关雎》,《书》美釐降,《春秋》讥不亲迎。夫妇之际,人道之大伦也。礼之用,唯婚姻为兢兢。夫乐调而四时和,阴阳之变,万物之统也。可不慎与?人能弘道,无如命何。甚哉,妃匹之爱,君不能得之于臣,父不能得之于子,况卑不乎!即欢合矣,或不能成子姓;能成子姓矣,或不能要终:岂非命也哉?孔子罕称命,盖难言之也。非通幽明,恶能识乎性命哉?
高帝求贤诏
盖闻王者莫高于周文,伯者莫高于齐桓,皆待贤人而成名。今天下贤者智能,岂特古之人乎?患在人主不交故也,士奚由进?今吾以天之灵,贤士大夫,定有天下,以为一家。欲其长久,世世奉宗庙亡绝也。贤人已与我共平之矣,而不与吾共安利之,可乎?贤士大夫有肯从我游者,吾能尊显之。布告天下,使明知朕意。
御史大夫昌下相国,相国酂侯下诸侯王,御史中执法下郡守,其有意称明德者,必身劝,为之驾,遣诣相国府,署行义年,有而弗言,觉免。年老癃病,勿遣。
蹇叔哭师
冬,晋文公卒。庚辰,将殡于曲沃。出绛,柩有声如牛。卜偃使大夫拜,曰:“君命大事将有西师过轶我,击之,必大捷焉。”
杞子自郑使告于秦曰:“郑人使我掌其北门之管,若潜师以来,国可得也。”穆公访诸蹇叔。蹇叔曰:“劳师以袭远,非所闻也。师劳力竭,远主备之,无乃不可乎?师之所为,郑必知之。 勤而无所,必有悖心。且行千里,其谁不知?”公辞焉。召孟明、 西乞、白乙使出师于东门之外。蹇叔哭之曰:“孟子!吾见师之出而不见其入也。”公使谓之曰:“尔何知!中寿,尔墓之木拱矣!”
蹇叔之子与师,哭而送之,曰:“晋人御师必于崤,有二陵焉。 其南陵,夏后皋之墓地;其北陵,文王之所辟风雨也,必死是间,余收尔骨焉?秦师遂东。
寄欧阳舍人书
巩顿首再拜,舍人先生:
去秋人还,蒙赐书及所撰先大父墓碑铭。反复观诵,感与惭并。夫铭志之著于世,义近于史,而亦有与史异者。盖史之于善恶,无所不书,而铭者,盖古之人有功德材行志义之美者,惧后世之不知,则必铭而见之。或纳于庙,或存于墓,一也。苟其人之恶,则于铭乎何有?此其所以与史异也。其辞之作,所以使死者无有所憾,生者得致其严。而善人喜于见传,则勇于自立;恶人无有所纪,则以愧而惧。至于通材达识,义烈节士,嘉言善状,皆见于篇,则足为后法。警劝之道,非近乎史,其将安近?
及世之衰,为人之子孙者,一欲褒扬其亲而不本乎理。故虽恶人,皆务勒铭,以夸后世。立言者既莫之拒而不为,又以其子孙之所请也,书其恶焉,则人情之所不得,于是乎铭始不实。后之作铭者,常观其人。苟托之非人,则书之非公与是,则不足以行世而传后。故千百年来,公卿大夫至于里巷之士,莫不有铭,而传者盖少。其故非他,托之非人,书之非公与是故也。
然则孰为其人而能尽公与是欤?非畜道德而能文章者,无以为也。盖有道德者之于恶人,则不受而铭之,于众人则能辨焉。而人之行,有情善而迹非,有意奸而外淑,有善恶相悬而不可以实指,有实大于名,有名侈于实。犹之用人,非畜道德者,恶能辨之不惑,议之不徇?不惑不徇,则公且是矣。而其辞之不工,则世犹不传,于是又在其文章兼胜焉。故曰,非畜道德而能文章者无以为也,岂非然哉!
然畜道德而能文章者,虽或并世而有,亦或数十年或一二百年而有之。其传之难如此,其遇之难又如此。若先生之道德文章,固所谓数百年而有者也。先祖之言行卓卓,幸遇而得铭,其公与是,其传世行后无疑也。而世之学者,每观传记所书古人之事,至其所可感,则往往衋然不知涕之流落也,况其子孙也哉?况巩也哉?其追睎祖德而思所以传之之繇,则知先生推一赐于巩而及其三世。其感与报,宜若何而图之?
抑又思若巩之浅薄滞拙,而先生进之,先祖之屯蹶否塞以死,而先生显之,则世之魁闳豪杰不世出之士,其谁不愿进于门?潜遁幽抑之士,其谁不有望于世?善谁不为,而恶谁不愧以惧?为人之父祖者,孰不欲教其子孙?为人之子孙者,孰不欲宠荣其父祖?此数美者,一归于先生。既拜赐之辱,且敢进其所以然。所谕世族之次,敢不承教而加详焉?愧甚,不宣。巩再拜。
后十九日复上宰相书
二月十六日,前乡贡进士韩愈,谨再拜言相公阁下:
向上书及所著文后,待命凡十有九日,不得命。恐惧不敢逃遁,不知所为,乃复敢自纳于不测之诛,以求毕其说,而请命于左右。
愈闻之:蹈水火者之求免于人也,不惟其父兄子弟之慈爱,然后呼而望之也。将有介于其侧者,虽其所憎怨,苟不至乎欲其死者,则将大其声疾呼而望其仁之也。彼介于其侧者,闻其声而见其事,不惟其父兄子弟之慈爱,然后往而全之也。虽有所憎怨,苟不至乎欲其死者,则将狂奔尽气,濡手足,焦毛发,救之而不辞也。若是者何哉?其势诚急而其情诚可悲也。
愈之强学力行有年矣。愚不惟道之险夷,行且不息,以蹈于穷饿之水火,其既危且亟矣,大其声而疾呼矣。阁下其亦闻而见之矣,其将往而全之欤?抑将安而不救欤?有来言于阁下者曰:“有观溺于水而爇于火者,有可救之道,而终莫之救也。”阁下且以为仁人乎哉?不然,若愈者,亦君子之所宜动心者也。
或谓愈:“子言则然矣,宰相则知子矣,如时不可何?”愈窃谓之不知言者。诚其材能不足当吾贤相之举耳;若所谓时者,固在上位者之为耳,非天之所为也。前五六年时,宰相荐闻,尚有自布衣蒙抽擢者,与今岂异时哉?且今节度、观察使及防御营田诸小使等,尚得自举判官,无间于已仕未仕者;况在宰相,吾君所尊敬者,而曰不可乎?古之进人者,或取于盗,或举于管库。今布衣虽贱,犹足以方乎此。情隘辞蹙,不知所裁,亦惟少垂怜焉。
愈再拜。
郑子家告赵宣子
晋侯合诸侯于扈,平宋也。
于是晋侯不见郑伯,以为贰于楚也。郑子家使执讯而与之书,以告赵宣子曰:“寡君即位三年,召蔡侯而与之事君。九月,蔡侯入于敝邑以行,敝邑以侯宣多之难,寡君是以不得与蔡侯偕,十一月,克减侯宣多而随蔡侯以朝于执事。十二年六月,归生佐寡君之嫡夷,以请陈侯于楚而朝诸君。十四年七月寡君又朝,以蒇陈事。十五年五月,陈侯自敝邑往朝于君。往年正月,烛之武往朝夷也。八月,寡君又往朝。以陈蔡之密迩于楚,而不敢贰焉,则敝邑之故也。虽敝邑之事君,何以不免?在位之中,一朝于襄,而再见于君,夷与孤之二三臣,相及于绛。虽我小国,则蔑以过之矣。今大国曰:‘尔未逞吾志。’敝邑有亡,无以加焉。古人有言曰:‘畏首畏尾,身其余几?’又曰:‘鹿死不择音。’小国之事大国也,德,则其人也;不德,则其鹿也。铤而走险,急何能择?命之罔极,亦知亡矣。将悉敝赋以待于鯈,唯执事命之。文公二年,朝于齐;四年,为齐侵蔡,亦获成于楚。居大国之间而从于强令,岂有罪也?大国若弗图,无所逃命。”
晋巩朔行成于郑,赵穿、公婿池为质焉。
太史公自序
太史公曰:“先人有言:‘自周公卒五百岁而有孔子。孔子卒后至于今五百岁,有能绍明世、正《易传》,继《春秋》、本《诗》、《书》、《礼》、《乐》之际?’”意在斯乎!意在斯乎!小子何敢让焉!
上大夫壶遂曰:“昔孔子何为而作《春秋》哉”?太史公曰:“余闻董生曰:‘周道衰废,孔子为鲁司寇,诸侯害子,大夫雍之。孔子知言之不用,道之不行也,是非二百四十二年之中,以为天下仪表,贬天子,退诸侯,讨大夫,以达王事而已矣。’子曰:‘我欲载之空言,不如见之于行事之深切著明也。’夫《春秋》,上明三王之道,下辨人事之纪,别嫌疑,明是非,定犹豫,善善恶恶,贤贤贱不肖,存亡国,继绝世,补弊起废,王道之大者也。《易》著天地、阴阳、四时、五行,故长于变;《礼》经纪人伦,故长于行;《书》记先王之事,。故长于政;《诗》记山川、溪谷、禽兽、草木、牝牡、雌雄,故长于风;《乐》乐所以立,故长于和;《春秋》辨是非,故长于治人。是故《礼》以节人,《乐》以发和,《书》以道事,《诗》以达意,《易》以道化,《春秋》以道义。拨乱世反之正,莫近于《春秋》。《春秋》文成数万,其指数千。万物之散聚皆在《春秋》。《春秋》之中,弑君三十六,亡国五十二,诸侯奔走不得保其社稷者不可胜数。察其所以,皆失其本已。故《易》曰‘失之毫厘,差之千里。’故曰‘臣弑君,子弑父,非一旦一夕之故也,其渐久矣’。故有国者不可以不知《春秋》,前有谗而弗见,后有贼而不知。为人臣者不可以不知《春秋》,守经事而不知其宜,遭变事而不知其权。为人君父而不通于《春秋》之义者,必蒙首恶之名。为人臣子而不通于《春秋》之义者,必陷篡弑之诛,死罪之名。其实皆以为善,为之不知其义,被之空言而不敢辞。夫不通礼义之旨,至于君不君,臣不臣,父不父,子不子。夫君不君则犯,臣不臣则诛,父不父则无道,子不子则不孝。此四行者,天下之大过也。以天下之大过予之,则受而弗敢辞。故《春秋》者,礼义之大宗也。夫礼禁未然之前,法施已然之后;法之所为用者易见,而礼之所为禁者难知。”
壶遂曰:“孔子之时,上无明君,下不得任用,故作《春秋》,垂空文以断礼义,当一王之法。今夫子上遇明天子,下得守职,万事既具,咸各序其宜,夫子所论,欲以何明?”
太史公曰:“唯唯,否否,不然。余闻之先人曰:‘伏羲至纯厚,作《易》八卦。尧舜之盛,《尚书》载之,礼乐作焉。汤武之隆,诗人歌之。《春秋》采善贬恶,推三代之德,褒周室,非独刺讥而已也。’汉兴以来,至明天子,获符瑞,封禅,改正朔,易服色,受命于穆清,泽流罔极,海外殊俗,重译款塞,请来献见者不可胜道。臣下百官力诵圣德,犹不能宣尽其意。且士贤能而不用,有国者之耻;主上明圣而德不布闻,有司之过也。且余尝掌其官,废明圣盛德不载,灭功臣世家贤大夫之业不述,堕先人所言,罪莫大焉。余所谓述故事,整齐其世传,非所谓作也,而君比之于《春秋》,谬矣。”
于是论次其文。七年而太史公遭李陵之祸,幽于缧绁。乃喟然而叹曰:“是余之罪也夫。是余之罪也夫!身毁不用矣!”退而深惟曰:“夫《诗》、《书》隐约者,欲遂其志之思也。昔西伯拘羑里,演《周易》;孔子厄陈、蔡,作《春秋》;屈原放逐,著《离骚》;左丘失明,厥有《国语》;孙子膑脚,而论兵法;不韦迁蜀,世传《吕览》;韩非囚秦,《说难》、《孤愤》;《诗》三百篇,大抵贤圣发愤之所为作也。此人皆意有所郁结,不得通其道也,故述往事,思来者。”于是卒述陶唐以来,至于麟止,自黄帝始。
送温处士赴河阳军序
伯乐一过冀北之野,而马群遂空。夫冀北马多天下。伯乐虽善知马,安能空其郡邪?解之者曰:“吾所谓空,非无马也,无良马也。伯乐知马,遇其良,辄取之,群无留良焉。苟无良,虽谓无马,不为虚语矣。”
东都,固士大夫之冀北也。恃才能深藏而不市者,洛之北涯曰石生,其南涯曰温生。大夫乌公,以鈇钺镇河阳之三月,以石生为才,以礼为罗,罗而致之幕下。未数月也,以温生为才,于是以石生为媒,以礼为罗,又罗而致之幕下。东都虽信多才士,朝取一人焉,拔其尤;暮取一人焉,拔其尤。自居守河南尹,以及百司之执事,与吾辈二县之大夫,政有所不通,事有所可疑,奚所咨而处焉?士大夫之去位而巷处者,谁与嬉游?小子后生,于何考德而问业焉?缙绅之东西行过是都者,无所礼于其庐。若是而称曰:“大夫乌公一镇河阳,而东都处士之庐无人焉。”岂不可也?
夫南面而听天下,其所托重而恃力者,惟相与将耳。相为天子得人于朝廷,将为天子得文武士于幕下,求内外无治,不可得也。愈縻于兹,不能自引去,资二生以待老。今皆为有力者夺之,其何能无介然于怀邪?生既至,拜公于军门,其为吾以前所称,为天下贺;以后所称,为吾致私怨于尽取也。留守相公首为四韵诗歌其事,愈因推其意而序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