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城南”译文及注释
①烻(yàn 宴):兴盛貌。
②勍(qíng擎)敌:强敌。
③繁弱:亦作“蕃弱”,古之良弓名。
④眊(mào茂):用羽毛做的装饰物,这里指兜鍪上的装饰。
⑤黎:黎民。来苏:谓因其来而获得休养生息。苏,苏息。
“战城南”鉴赏
鉴赏
何承天的《战城南》诗是他于“晋义熙(晋安帝司马德宗年号)末私造”《鼓吹铙歌》十五篇中的一首。铙歌,即“短箫铙歌”,本为军乐。何承天的这组《鼓吹铙歌》,“虽有汉曲旧名,大抵别增新意,故其义与古辞考之多不合”(郭茂倩《乐府诗集》)。作者以颂扬赞美态度来描写战争,旨在“建威扬德,劝士讽敌”。其诗主题格调与表现形式,均与汉乐府古辞迥然有别。
此诗以叙阵战为主,采用整齐的三、三、七句式,每三句为一层意思,全诗二十四句,可分作四段来看。
开头三句为第一段。首句“战城南”系套用乐府古辞语。作者起笔拉开战幕,描绘出大战的场景。“勍敌猛”以下六句为第二段,分别从敌我两方来写。前三句言敌方兵强马众,攻势凶猛;后三句写己方士气振奋,斗志昂扬。“仗大顺”,谓依顺天道民心。“应三灵”,指得日、月、星三灵垂象之应。如陈琳所谓“当天符之佐运,承斗刚而曜震。”(《军武赋》)古称“明王之征”,必顺天命以伐无道。战前先“告于皇天上帝、日月星;祷于后土、四海神祇、山川冢社;乃造于先王”(《司马法》)而后命将兴师。作者在此强调己方乃“正义”之师,将士激于义愤,争相赴敌。“长剑击”至“长角浮叫”九句为第三段,写战场交锋。最后六句为第四段,写扫平“敌寇”,尽歼“逆徒”,余黎沾惠,百姓讴歌及班师回朝,庆功祝捷。
古代诗歌叙写战争,由来已久。早在《诗经》雅诗中就有如《常武》(《大雅》)、《六月》、《采芑》(《小雅》)等名篇,屈原《九歌·国殇》亦是一篇写战争的杰作。《诗经》雅诗之叙战事,多赞美周室功德,铺扬威烈。一般不在诗中直接描写作战场面,而是着重表现己方军威气势。如《大雅·常武》篇写周宣王征徐夷,第五章正叙兵事,云“王师啴啴(tān tān,众盛貌),如飞如翰,如江如汉,如山之苍,如川之流”。以一连串比喻表现周军进击时排山倒海,一往无前之势,显得威武雄壮,气势磅礴。《九歌·国殇》有一节描写两军交锋,车列毂错,短兵相接,写得悲壮慷慨。然诗人意在祭悼战败死国的楚将士亡灵,而非耀武扬威,因而诗中叙阵战只是作为抒哀思的陪衬。何承天此诗则有与《诗》、《骚》等战事诗不同的特色。作者在诗中对阵战展开正面描写,既有鸟瞰式的宏大场面,又有形象具体的战斗描绘;运用写实兼比喻、夸张及声、色渲染等表现手法。诗中有的地方写得较简炼概括,有的地方着力铺张描状。如第二段写双方对阵情势,“横阵亘野若屯云”一句,表现敌方“百校罗峙,千部陈列”,弥原盖野,如黑云压城的强大阵势。写敌方的强大,既见战争情势之险恶与严酷,又反衬己方严阵以待,临危不惧。作者接下不对己方军容阵势作相应的描写,而以“义之所感士忘生”一句有力地表现将士们同仇敌忾,“师直为壮”。这样避免了单调与重复,又突出晋军克敌制胜的原因,文笔简洁,有较强的概括和表现力。
两军正面冲突,交兵接战,是全诗用笔墨最多,也写得较出色处。作者善于抓住最能体现战斗特点的“声”与“色”,用浓墨重彩加以描绘。如第一段写战争大场面,首先展示出黄尘滚滚,砂石飞扬,天昏地暗的背景,以这片灰蒙昏沉的色调衬托出如银蛇狂舞,电闪大作的火红旌旗;似雷霆万里,声震天地的隆隆战鼓,格外令人触目惊心。第二段写“飞镝炫晃”与朱火飞烟,光色相映;剑击弓鸣与“长角浮叫”,声响交加,种种光色音响交织一体,使人眼花缭乱,惊心动魄,生动地再现一场大规模混战的紧张激烈情景,渲染出浓烈的战争气氛。作者还着重从动态来描写交战。第二段写兵来将往的厮杀格斗;雪刃纷飞,箭矢如雨,铁骑奔突,华眊急旋。这一幅幅硝烟弥漫,金戈铁马的战斗画面,使人想起曹丕诗:“千骑随风靡,万骑正龙骧,金鼓震上下,干戚纷纵横。”(《黎阳作诗三首》之三)这段共用六个短句:“长剑击、繁弱鸣”;“虎骑跃,华眊旋”;“骁雄斩,高旗搴”,每句都用动词结尾,读来给人以一种连续、动荡不已和如火如荼之感。
全诗叙阵战,笔墨铺张扬厉,句式长短相间,排偶齐整,颇有气势,然略嫌辞赋味太浓,缺乏诗歌韵致。
何承天简介
南北朝·何承天的简介

何承天(370-447),东海郯人(今山东临沂市兰陵县长城镇人 ),南朝宋著名的思想家和天文学家和音乐家。南朝任尚书载丞。何承天曾奏改《元嘉历》,订正旧历所订的冬至时刻和冬至时日所在位置,一直通行于宋、齐及梁天监中叶,在我国天文律历史上占有重要地位。其论周天度数和两极距离相当于给出圆周率的近似值约为3.1429,对后世历法影响很大。兼通音律,发明一种接近十二平均律的新律,能弹筝,复擅弈棋,著作有《达性论》、《与宗居士书》、《答颜光禄》、《报应问》等。曾奉命撰修《宋书》,书未成而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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屠大窘,恐前后受其敌。顾野有麦场,场主积薪其中,苫蔽成丘。屠乃奔倚其下,弛担持刀。狼不敢前,眈眈相向。
少时,一狼径去,其一犬坐于前。久之,目似瞑,意暇甚。屠暴起,以刀劈狼首,又数刀毙之。方欲行,转视积薪后,一狼洞其中,意将隧入以攻其后也。身已半入,止露尻尾。屠自后断其股,亦毙之。乃悟前狼假寐,盖以诱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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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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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屠,乌能作此谋也!
三事皆出于屠;则屠人之残爆,杀狼亦可用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