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陶侃惜谷”译文及注释
译文
陶侃曾经外出游玩,看到一个人拿着一把没熟的稻穗,陶侃问:“你为什么用这个呢?”那人说:“我走在路上看见的,姑且取来玩玩罢了。”陶侃非常生气地说:“你既然不种田了,还随意戏弄别人的庄稼!”陶侃把那人抓起来用鞭子打。因此老百姓都勤恳地耕地,家家生活宽裕,人人丰衣足食。
注释
尝:曾经。
出:外出。
持:拿着。
何为:即“为何”,疑问代词作宾语,宾语前置。指干什么。
云:说。
聊:姑且。
耳:罢了。
汝:你.
不田:不种田。田:名词作动词,种田。
贼:毁害,毁坏,损害,伤害。
执:抓住。
鞭:名词作动词,抽打。
是以:因此。
勤于农植:即“于农植勤”,对农业肯下苦力。
给:富裕,足,丰足。
足:足够。
聊取之耳:随便取来玩玩罢了。
汝既不田:你既不努力种田。
戏贼人稻:为了游戏破坏农民的庄稼。
陶侃:史称陶侃为荆州刺史,在所辖的长江中游地区,甚至“道不拾遗”。这显然与他的爱惜民力,重视生产有关。
(出:外出
持而鞭之 ,而:表转折。
“陶侃惜谷”鉴赏
寓意
这个故事体现了陶侃爱民如子,珍惜粮食,珍惜劳动成果,正直、重视农耕,爱护农业生产,保护农民利益的品质。
节俭是中华名族的优良传统。珍惜劳动果实,则是农民辛勤劳动的尊重。陶侃用他的实际行动传承了这一美德,并因此换来了一方百姓的丰衣足食。作为青少年,我们更应该珍惜今天的幸福生活,更应该珍惜粮食。
作者对陶侃态度是赞扬,表现了陶侃爱民如子,珍惜粮食,珍惜劳动成果,正直的特点。
司马光简介
宋代·司马光的简介

司马光(1019年11月17日-1086年),字君实,号迂叟,陕州夏县(今山西夏县)涑水乡人,《宋史》,《辞海》等明确记载,世称涑水先生。生于河南省信阳市光山县。北宋史学家、文学家。历仕仁宗、英宗、神宗、哲宗四朝,卒赠太师、温国公,谥文正,主持编纂了中国历史上第一部编年体通史《资治通鉴》,为人温良谦恭、刚正不阿,其人格堪称儒学教化下的典范,历来受人景仰。生平著作甚多,主要有史学巨著《资治通鉴》、《温国文正司马公文集》、《稽古录》、《涑水记闻》、《潜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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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石之死
若石居冥山之阴,有虎恒窥其藩。若石帅家人昼夜警:日出而殷钲,日入而举辉,筑墙掘坎以守。卒岁虎不能有获。一日,虎死,若石大喜,自以为虎死无毒己者矣。于是弛其惫,墙坏而不葺。无何,有貙闻其牛羊豕之声而入食焉。若石不知其为貙也,斥之不走。貙人立而爪之毙。人曰:若石知其一而不知其二,其死也宜。
工之侨献琴
工之侨得良桐焉,斫而为琴,弦而鼓之,金声而玉应。自以为天下之美也,献之太常。使国工视之,曰:“弗古。”还之。
工之侨以归,谋诸漆工,作断纹焉;又谋诸篆工,作古窾焉。匣而埋诸土,期年出之,抱以适市。贵人过而见之,易之以百金,献诸朝。乐官传视,皆曰:“希世之珍也。”
工之侨闻之,叹曰:“悲哉世也!岂独一琴哉?莫不然矣!而不早图之,其与亡矣。”遂去,入于宕之山,不知其所终。
口技
京中有善口技者。会宾客大宴,于厅事之东北角,施八尺屏障,口技人坐屏障中,一桌、一椅、一扇、一抚尺而已。众宾团坐。少顷,但闻屏障中抚尺一下,满坐寂然,无敢哗者。
遥闻深巷中犬吠,便有妇人惊觉欠伸,其夫呓语。既而儿醒,大啼。夫亦醒。妇抚儿乳,儿含乳啼,妇拍而呜之。又一大儿醒,絮絮不止。当是时,妇手拍儿声,口中呜声,儿含乳啼声,大儿初醒声,夫叱大儿声,一时齐发,众妙毕备。满坐宾客无不伸颈,侧目,微笑,默叹,以为妙绝。
未几,夫齁声起,妇拍儿亦渐拍渐止。微闻有鼠作作索索,盆器倾侧,妇梦中咳嗽。宾客意少舒,稍稍正坐。
忽一人大呼:“火起”,夫起大呼,妇亦起大呼。两儿齐哭。俄而百千人大呼,百千儿哭,百千犬吠。中间力拉崩倒之声,火爆声,呼呼风声,百千齐作;又夹百千求救声,曳屋许许声,抢夺声,泼水声。凡所应有,无所不有。虽人有百手,手有百指,不能指其一端;人有百口,口有百舌,不能名其一处也。于是宾客无不变色离席,奋袖出臂,两股战战,几欲先走。
忽然抚尺一下,群响毕绝。撤屏视之,一人、一桌、一椅、一扇、一抚尺而已。
砚眼
明有陆庐峰者,于京城待用。尝于市遇一佳砚,议价未定。既还邸,使门人往,以一金易归。门人持砚归,公讶其不类。门人坚称其是。公曰:“向观砚有鸲鹆眼,今何无之?”答曰:“吾嫌其微凸,路值石工,幸有余银,令磨而平之。”公大惋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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狼三则
其一
有屠人货肉归,日已暮,欻一狼来,瞰担上肉,似甚垂涎,随尾行数里。屠惧,示之以刃,少却;及走,又从之。屠无计,思狼所欲者肉,不如姑悬诸树而早取之。遂钩肉,翘足挂树间,示以空担。狼乃止。屠归。昧爽,往取肉,遥望树上悬巨物,似人缢死状。大骇,逡巡近视之,则死狼也。仰首细审,见狼口中含肉,钩刺狼腭,如鱼吞饵。时狼皮价昂,直十余金,屠小裕焉。缘木求鱼,狼则罹之,是可笑也。
其二
一屠晚归,担中肉尽,止有剩骨。途中两狼,缀行甚远。
屠惧,投以骨。一狼得骨止,一狼仍从。复投之,后狼止而前狼又至。骨已尽矣,而两狼之并驱如故。
屠大窘,恐前后受其敌。顾野有麦场,场主积薪其中,苫蔽成丘。屠乃奔倚其下,弛担持刀。狼不敢前,眈眈相向。
少时,一狼径去,其一犬坐于前。久之,目似瞑,意暇甚。屠暴起,以刀劈狼首,又数刀毙之。方欲行,转视积薪后,一狼洞其中,意将隧入以攻其后也。身已半入,止露尻尾。屠自后断其股,亦毙之。乃悟前狼假寐,盖以诱敌。
狼亦黠矣,而顷刻两毙,禽兽之变诈几何哉?止增笑耳。
其三
一屠暮行,为狼所逼。道旁有夜耕所遗行室,奔入伏焉。狼自苫中探爪入。屠急捉之,令不可去。但思无计可以死之。惟有小刀不盈寸,遂割破狼爪下皮,以吹豕之法吹之。极力吹移时,觉狼不甚动,方缚以带。出视,则狼胀如牛,股直不能屈,口张不得合。遂负之以归。
非屠,乌能作此谋也!
三事皆出于屠;则屠人之残爆,杀狼亦可用也。
塞翁失马
近塞上之人,有善术者,马无故亡而入胡。人皆吊之,其父曰:“此何遽不为福乎?”居数月,其马将胡骏马而归。人皆贺之,其父曰:“此何遽不能为祸乎?”家富良马,其子好骑,堕而折其髀。人皆吊之,其父曰:“此何遽不为福乎?”居一年,胡人大入塞,丁壮者引弦而战。近塞之人,死者十九。此独以跛之故,父子相保。故福之为祸,祸之为福,化不可及,深不可测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