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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子家告赵宣子

[先秦]:左丘明

晋侯合诸侯于扈,平宋也。

于是晋侯不见郑伯,以为贰于楚也。郑子家使执讯而与之书,以告赵宣子曰:“寡君即位三年,召蔡侯而与之事君。九月,蔡侯入于敝邑以行,敝邑以侯宣多之难,寡君是以不得与蔡侯偕,十一月,克减侯宣多而随蔡侯以朝于执事。十二年六月,归生佐寡君之嫡夷,以请陈侯于楚而朝诸君。十四年七月寡君又朝,以蒇陈事。十五年五月,陈侯自敝邑往朝于君。往年正月,烛之武往朝夷也。八月,寡君又往朝。以陈蔡之密迩于楚,而不敢贰焉,则敝邑之故也。虽敝邑之事君,何以不免?在位之中,一朝于襄,而再见于君,夷与孤之二三臣,相及于绛。虽我小国,则蔑以过之矣。今大国曰:‘尔未逞吾志。’敝邑有亡,无以加焉。古人有言曰:‘畏首畏尾,身其余几?’又曰:‘鹿死不择音。’小国之事大国也,德,则其人也;不德,则其鹿也。铤而走险,急何能择?命之罔极,亦知亡矣。将悉敝赋以待于鯈,唯执事命之。文公二年,朝于齐;四年,为齐侵蔡,亦获成于楚。居大国之间而从于强令,岂有罪也?大国若弗图,无所逃命。”

晋巩朔行成于郑,赵穿、公婿池为质焉。


“郑子家告赵宣子”译文及注释

译文

晋灵公在黄父举行大型军事训练,于是借机又召集各国诸侯在郑国的扈地会合,目的是要与宋国谈和。鲁文公没有来参加,因为有齐国侵伐鲁国的患难。《春秋》写道“诸侯会于扈”,意思是说这次会合没有效果。

当时晋灵公拒绝与郑穆公见面,认为郑国既服从晋国又投靠楚国。郑国大夫子家就派一位送信的官员到晋国送了一封信,信写给赵盾,信中说:“我们君主即位的第三年,就邀请蔡庄公一起服从你们君主。这年九月,蔡庄公来到我国准备同我们国君一起去晋国,但因为我国发生了侯宣多恃宠专权的患难,我们君主因此而不能与蔡庄公一起去。这年十一月,战胜灭绝了侯宣多,我们君主就与蔡庄公相随朝见服事于你这位执政。我们君主即位后第十二年六月,归生辅佐我们君主的太子夷,为了向楚国请求他们与陈灵公讲和,特地去朝见了你们君主。十四年七月,我们君主又以完成了陈国的事情朝见你们。十五年五月,陈灵公从我国去朝见你们君主。去年正月,烛之武去,陪同太子夷去朝见你们。八月,我们君主又去。作为陈、蔡,与楚国如此亲密相近,却不敢投靠楚国,那是有我们的缘故。虽然我们如此对待贵国君主,却为何不免得到你们的责罚呢?你们在位的君主当中,我们朝见过晋襄公一次,而朝见过在位君主两次。太子夷与我们国君的一些臣僚一个接一个地去到绛都。虽则我们是小国,这样做也没有哪个国家能超过了吧。现在你作为大国说:‘你们还做得不快我们的心意。’我国要像这么被要求就只有灭亡,再不能增加什么了。古人有言说:‘头也害怕尾也害怕,留下身子还能剩余多少不害怕呢?’又说:‘鹿到了快要死的时候﹐也顾不上选择庇荫的地方。’小国服侍大国,大国以仁德对待它,它就是人;不用仁德对待它,它就是一只鹿,着急了就会疾速走入险境,着急了还能选择吗?大国无准则地下命令,我们也知道要灭亡了,只能把我国的全部军资集中起来在鯈地等待了,任凭你执政命令我们吧。我们文公即位的第二年六月壬申,到齐国朝见。四年二月壬戌,因为齐国侵伐蔡国,我们也只得与楚国谈和。处在大国之间,都要求我们服从强者的命令,难道成了我们的罪过?你们大国如果不考虑这些,那我们就无处逃避性命了。”

赵盾看到信后派巩朔到郑国和谈,赵穿、公婿池也到郑国作了人质。

注释

晋侯:指晋国国君晋灵公。扈:郑国城邑,故地在今河南原阳县。

郑伯:指郑国国君郑穆公。

子家:郑国公子,大夫。

执讯:掌管通讯联络的官。赵

宣子:晋国卿大夫赵盾。蔡侯:指蔡庄公。

侯宣多:郑国大夫,因立郑穆公有功,所以侍宠专权作乱。

归生:即子家,归生是其名子是字。

夷:郑国太子。

陈侯:陈国君主共公,名朔。

蒇:完成。

陈侯:陈灵公,名平公,即陈共公之位。

孤:指郑国国君。绛:晋国都城,在今山西新绛县。

蔑:无音:同“荫”。

赋:指兵,古代按田赋出兵,所以称赋。

鯈:晋,郑交界的地方。

成:讲和修好。巩朔:晋大夫。

赵穿:晋国执政大夫。

池:晋灵公的女婿。

“郑子家告赵宣子”鉴赏

解读

这是郑晋外交斗争的一个回合。郑国处于晋楚两强之间,对于近邻的晋国要侍奉,可对于远一些的楚国也要朝拜,这还未计尚须在齐秦的周旋,察言观色仰人鼻息,夹缝中的苟活苦不堪言。但是晋国对此还很不满意。于是,郑国的执政大臣子家给晋国的执政大臣赵宣子写了这封信。这是一份照会,也可以说相当于一份最后通牒。在信中子家历数了郑君对晋的朝见,暗示其所表现出的恭顺已无以复加,如果晋再如此逼迫,不对现行政策改弦更张,那郑国只能是铤而走险,彻底投靠楚国,和晋国决一死战。文中只有三位人物:晋侯、晋国大臣赵宣子和郑国的执政子家。

郑国子家的照会,不是致意晋侯,而是“告赵宣子”,这因为赵宣子才实权在握,而他与晋侯,也有着十几年的、非同寻常的生死渊缘。

这个晋侯,是晋襄公的儿子夷皋,即晋灵公。晋文公流亡在外十九年,秦穆公送其渡河回晋已经有六十二岁了,他在位只有九年,就病死传位给太子姬欢,也即晋襄公。姬欢是晋文公逃亡前在蒲城的儿子,晋献公进攻蒲城时,文公逃亡,夷皋幸免于难,躲入民间。晋文公即位后他被文赢认为己子,估计其继位时候已经有四十多岁。有些学者认为,姬欢系文赢所生,很有些牵强,因为重耳从楚到秦才娶得文赢,且是当年就渡河复国,如姬欢为文赢之子,则继位时节不足十岁,哪里像秦晋崤之战时刚刚继位的晋襄公!何况晋襄公在位仅仅七年,却做成了不少大事,这绝非十三四岁的少年所能为。但是,也正是因为他避难民间,直至文公复国才来投奔,所以娶妻生子较晚,他死的时候太子夷皋还在襁褓。为了他继位的人选,晋国的大臣们很是争论了一番,他们觉得立夷皋为君,政局是不容易安定的,还不如立一位年长的公子。当时晋文公的从亡臣子,如赵衰、咎犯俱已亡故,执政的大臣是赵盾,就是本文所说的赵宣子,他是赵衰和叔隗之子,准备到秦国迎接晋襄公的弟弟公子雍,而贾季主张到陈国迎接公子乐。赵盾为此罢免了贾季官职,贾季逃亡翟国,赵盾派大将先蔑、重臣随会去秦国。

此时秦穆公亦故,秦康公继位。他认为必须以重兵送公子雍为妥。因为上次秦穆公送晋文公复国,还没有安定晋国国内的局势,就匆匆退兵了,结果吕甥、郤芮随即阴谋叛乱,若非勃鞮告密,还不知鹿死谁手。所以这次大军准备得很充分,随先蔑、随会缓缓而行。可是在晋国,此时却出现了变故:夷皋的母亲听说后,抱着太子上朝,把夷皋放在赵盾怀中:“先君在病重时,就把他的儿子交给你了,当时他嘱咐说,如果你能教诲他成才,那是对晋国的恩赐,如他不能成才,则就只能怨你失职。你为什么弃之另立?”诸位大臣哑口无言,只能是拥立夷皋继位,这就是晋灵公。赵盾自统大军,在令狐迎击秦军。秦康公是好心好意,帮人落得个冤家,先蔑随会也只好流亡秦国。赵盾扶保着一个孩子,晋国的内政外交是一手操持,所幸还有昆弟赵穿鼎力相助,十几年总算磕磕绊绊地走了过来。但是赵盾未得周公精神的精髓,周公旦辅佐周成王,是时刻不忘对侄子的教育;赵盾是位臣子,就不能太放肆,以避免流言蜚语,日久天长就培养出一位奢侈荒淫的君王,《史记》载:“十四年(新君继位时为元年)灵公壮,厚敛以雕墙,从台上弹人观其避丸也。”何等的残暴!用弓弩发弹子伤人,观看无辜者逃跑躲避为乐;至于杀人更是家常便饭,一次杀了厨工,还让他的老婆背尸体去丢弃。赵盾多次劝谏,惹得晋灵公烦躁,曾几次派刺客去暗杀。赵盾不得已逃亡,还没有出境,赵穿就带兵袭杀了晋灵公迎赵盾回朝,晋国的民众对此都很拥戴。但是史官董狐仍然记录在案:“赵盾弑其君”,赵盾认为自己无罪,董狐指出赵为执政,逃亡还没有出境,返回后又不惩办赵穿,就应该负全责。后人评论认为,董狐记录实事求是,不为尊者隐匿过失;赵盾也是为了国家,确实是一位忠臣,背着黑锅有些可惜。事件后赵盾迎接公子黑臀(晋文公之子)立为晋成公。

郑国当时的国君是郑穆公,即郑文公之子子兰也。郑文公有三位夫人,但是她们所生的儿子都因罪死,文公一怒之下,将姬妾庶出的公子一律驱逐。公子兰逃奔晋国,侍奉晋文公谨慎,所以很得喜爱。晋文公出兵围郑时(见第一卷《烛之武退秦师》),秦穆公自行退兵,晋文公也只能和郑文公盟约,条件即是立子兰为太子。郑国的群臣认为,子兰在诸公子中最贤,立之对国家有利,于是子兰成了太子。两年后晋文公和郑文公相继而卒,子兰继位为郑穆公。子家是当时郑国的执政大臣,也是姬姓的公子,名归生。

本文涉及的史实发生在鲁文公十七年,即晋灵公继位的第十年,应该说那时他还是个青少年,国家事务的决断,仍须赵盾为之。子家致函赵盾,是相当适宜的,但是作为正式的外交照会,书面上仍然对着晋灵公。

晋灵公在詹会合诸侯,商议平定宋国内乱的事务,此间(于:在,是:这次)他没有会见郑文公,认为郑投靠楚国,对晋国已有贰心。

——应该说明的是,詹就在郑国的地域,晋灵公在近边大会诸侯,却不召见郑文公,已经明显地表露出极大的不满。按照周朝在立国初对功臣、王室重要成员和前代君王后人的封爵,晋为侯爵而郑为伯爵,所以分别称其为晋侯郑伯。文中尚有蔡侯、陈侯亦然。——

郑国的执政大臣子家派执讯——即负责联络的官员——给晋国送来书信(与之:给晋君送来),以向赵宣子申述。

——子家的书信是给晋国的外交文书,本来其接受者是晋侯,但主持政务的是赵盾,子家也就不再绕弯子,总统还是个小孩子,我也不过是个代言人,那就直接和你这位总理交涉吧,但文书陈述的主要对象仍是晋侯。——

信中说:“我们国君继位才三年,就曾招蔡庄公(他也封爵为侯,故称蔡侯)来一同去侍奉贵国(当时是晋襄公),九月蔡侯到达以后(蔽邑:对自己地域的谦称)准备出发,但我国因为侯宣多事件——公子子兰逃亡晋国,在晋文公伐郑时,作为盟约条件被立为太子,当时一些郑国的大夫力促此事,其中包括侯宣多;两年后郑文公卒,侯又力保子兰继位为郑穆公,为此侯宣多居功专权,故子家称之‘侯宣多之难’——因此国君不能和蔡侯同往。十一月大体平定了侯宣多的作乱后,(在仅过了两个月之后)就紧随蔡侯去朝见襄公。十二年六月,我姬归生陪伴着太子夷,为陈国(陈侯:陈共公)要朝见晋须请命于楚国的事宜,专意来朝见君王禀告——这时候已经是晋灵公在位。十四年七月,我们国君又来朝见,从而促成(蒇:读chan,完成)了陈国的事情(作为楚国附属的陈来和晋和好),十五年五月,陈侯从我国出发前往贵国去朝见君王。去年正月,烛之武陪伴着太子夷又往朝见(往年:去年;往朝夷:应是‘夷往朝’,这是个倒装句,是因为在烛之武后面省略了‘佐’字)。八月我国君又亲去朝见。按说(以:释为按照)陈、蔡这样和楚亲近的国家(迩:读er,近,如遐迩闻名),却对晋不敢怀有贰心,是(则:这里作判断词)我国的作用啊!虽然我们这样尽心地侍奉君王,为什么(何以)仍然不免获罪?我们国君继位以后,一次朝见襄公,两次朝见君王(这里的‘一’、‘再’指的是一次和两次,而不是‘首先’和 ‘然后’),太子夷和我国的几位大臣,相继到你们绛都朝拜。

——文中的这个‘孤’应该是郑穆公的自称,外交文书的言者其实就应该是国君,但本文是以子家的口气申述,例如自称‘归生’,称郑穆公为‘寡君’,称太子‘寡君之嫡夷’。可是这里却用‘夷和孤的二三臣’这种口气来称呼太子——直呼其名——和大臣们,只有郑穆公才有此资格。这可能是左丘明写书时有所失误。——

虽然我们是个小国,但尽心尽意地所做是没有(蔑:无)再能超越的了,现在大国(指晋)还说:‘你们没有满足(逞:使得逞)我的愿望’。那我们只有灭亡,因为确实已经再也无以复加了。古人说过:‘畏首畏尾,去了两头,身子还能剩下多少?’还说过:‘鹿在生死的关头,就顾不得选择庇荫的地方了(音:古通荫,即庇荫之处。这言外之意是,如果晋国逼迫得太紧,郑国也只能不得不投靠楚国了)。’小国侍奉大国,如能遇恩德相待,他们就是人;如不能被尊重,他们就是危机中的鹿,铤而走险——铤:快跑的样子,在险路上飞奔——急迫之中还有什么选择!你们的命令,已经超越了极限(罔极),我们知道就要亡国了,只能准备(将)悉数动员我军(赋:军队,因为那时是按照田赋出兵员的),开赴鯈地(鯈:读chou,在郑晋边界)迎候你们,现在只有听候您的决定了。文公二年我国也曾朝见齐国,四年,为齐国去攻击蔡国,结果是和楚国讲和(蔡国是楚的盟国)。居于大国之间而服从其强制性的命令,难道也是罪过吗?作为大国您要连这也不体谅,我们就已经不在乎违抗了。”

晋国于是派巩朔来郑国讲和、盟约,并把赵穿和晋君的女婿池(此人或许是晋襄公的女婿,因为晋灵公当时只十几岁)留在郑国作为人质。

这一篇照会,终使晋国赵盾审时度势,改变了对郑的外交策略。郑国在楚晋二强的夹缝中苟活,可以说对双方都毕恭毕敬,就如子家所说是无以复加了。而此时晋国仍不满意,也即要求专一敬我,这其实就断绝了郑国的生路。晋人不讲信义,曲沃翼都争锋,同族手足相残,借道伐虢而灭虞,对秦以怨报德,晋灵公的继位也是赵盾等出尔反尔的例证。如果郑国彻底和楚断绝来往,今日让赵盾心满意足,就必须面对楚国的讨伐。等到楚军压境,再向晋国求援是来不及的,只能死路一条。而晋又从不枉费钱粮,不像烛之武说秦退兵,穆公还留逢孙等驻守,反正屈从晋国是死,不从也就再无可加之刑了,郑虽军力绵薄,但也能拼死一搏,或楚国尚有体谅,倾力前来救援,绝路逢生也未可知,这才有了子家的呐喊。所谓哀兵必胜——民不畏死奈何以死畏之。

子家的说辞,和展喜不同。虽然齐鲁和晋郑相互地位、关系有相似之处,但展喜是胸有成竹:当时的齐孝公内忧不断,伐鲁不过是炫耀武功,鲁国虽有灾荒,但人心同仇敌忾。齐军并不愿在疆场和鲁国对决,更不能粘着对恃。所以很顺利地说退齐兵。子家文书倒类似烛之武的方式,都是在国家最危难的时候,都是在逻辑上引出第三方的砝码,让对方来权衡利弊,重新斟酌和我方的关系。所不同的是,子家的陈述面对的晋国,是威胁的主要发起方,而烛之武说秦穆公,面对是进攻联军的次要部分;因为当时晋文公是决心灭郑,没有改变的可能性——叔詹自杀都无济于事!但秦穆公的军事实力最强,具有左右局势的能量,而第三方砝码就是晋的图霸!所以谈判水到渠成。子家面对的晋灵公(也即赵盾),只有彻底折服郑国的愿望,却没有灭郑的力量——如果能够,他不必装模作样;郑国尚有一定的经济军事实力,不是陈蔡小国所能比,又地处中原战略要冲,是晋楚在争霸中最具价值的帮手。可以说,他们谁争取到郑国,就为称霸奠定了最有力的基础。子家的说辞,最让赵盾担忧的,不是“鹿死不择荫”,而是铤而走险——彻底地投靠楚国,甚至请楚派军驻守。这个砝码的重量,赵盾不可能不掂量。子家专门说到陈国,那么详尽地讲他先和陈侯去楚国请示,再和陈侯来晋国朝见。言外之意是:你看看楚国多大气,我们是不能只依靠你的!和解是最好,开战也可以,让我彻底背离楚国不可能!利弊得失您看着办吧。

左丘明简介

先秦·左丘明的简介

左丘明

丘明(姓姜,氏丘,名明),华夏人,生于前502年,死于前422年,享年80岁。丘穆公吕印的后代。本名丘明,因其先祖曾任楚国的左史官,故在姓前添“左”字,故称左史官丘明先生,世称“左丘明”,后为鲁国太史 。左氏世为鲁国太史,至丘明则约与孔子(前551-479)同时,而年辈稍晚。他是当时著名史家、学者与思想家,著有《春秋左氏传》、《国语》等。他左丘明的最重要贡献在于其所著《春秋左氏传》与《国语》二书。左氏家族世为太史,左丘明又与孔子一起“如周,观书于周史”,故熟悉诸国史事,并深刻理解孔子思想。

...〔► 左丘明的诗(31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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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韩之亡,秦之方盛也,以刀锯鼎镬待天下之士。其平居无罪夷灭者,不可胜数。虽有贲、育,无所复施。夫持法太急者,其锋不可犯,而其势未可乘。子房不忍忿忿之心,以匹夫之力而逞于一击之间;当此之时,子房之不死者,其间不能容发,盖亦已危矣。

千金之子,不死于盗贼,何者?其身之可爱,而盗贼之不足以死也。子房以盖世之才,不为伊尹、太公之谋,而特出于荆轲、聂政之计,以侥幸于不死,此圯上老人所为深惜者也。是故倨傲鲜腆而深折之。彼其能有所忍也,然后可以就大事,故曰:“孺子可教也。”

楚庄王伐郑,郑伯肉袒牵羊以逆;庄王曰:“其君能下人,必能信用其民矣。”遂舍之。勾践之困于会稽,而归臣妾于吴者,三年而不倦。且夫有报人之志,而不能下人者,是匹夫之刚也。夫老人者,以为子房才有余,而忧其度量之不足,故深折其少年刚锐之气,使之忍小忿而就大谋。何则?非有生平之素,卒然相遇于草野之间,而命以仆妾之役,油然而不怪者,此固秦皇之所不能惊,而项籍之所不能怒也。

观夫高祖之所以胜,而项籍之所以败者,在能忍与不能忍之间而已矣。项籍唯不能忍,是以百战百胜而轻用其锋;高祖忍之,养其全锋而待其弊,此子房教之也。当淮阴破齐而欲自王,高祖发怒,见于词色。由此观之,犹有刚强不忍之气,非子房其谁全之?

太史公疑子房以为魁梧奇伟,而其状貌乃如妇人女子,不称其志气。呜呼!此其所以为子房欤!


宋人及楚人平

先秦公羊高

外平不书,此何以书?大其平乎己也。何大其平乎己?庄王围宋,军有七日之粮尔!尽此不胜,将去而归尔。于是使司马子反乘堙而窥宋城。宋华元亦乘堙而出见之。司马子反曰:“子之国何如?”华元曰:“惫矣!”曰:“何如?”曰:“易子而食之,析骸而炊之。”司马子反曰:“嘻!甚矣,惫!虽然,吾闻之也,围者柑马而秣之,使肥者应客。是何子之情也?”华元曰:“吾闻之:君子见人之厄则矜之,小人见人之厄则幸之。吾见子之君子也,是以告情于子也。”司马子反曰:“诺,勉之矣!吾军亦有七日之粮尔!尽此不胜,将去而归尔。”揖而去之。

反于庄王。庄王曰:“何如?”司马子反曰:“惫矣!”曰:“何如?”曰:“易子而食之,析骸而炊之。”庄王曰:“嘻!甚矣,惫!虽然,吾今取此,然后而归尔。”司马子反曰:“不可。臣已告之矣,军有七日之粮尔。”庄王怒曰:“吾使子往视之,子曷为告之?”司马子反曰:“以区区之宋,犹有不欺人之臣,可以楚而无乎?是以告之也。”庄王曰:“诺,舍而止。虽然,吾犹取此,然后归尔。”司马子反曰:“然则君请处于此,臣请归尔。”庄王曰:“子去我而归,吾孰与处于此?吾亦从子而归尔。”引师而去之。故君子大其平乎己也。此皆大 夫也。其称“人”何?贬。曷为贬?平者在下也。


孔子世家赞

两汉司马迁

太史公曰:《诗》有之:“高山仰止,景行行止。”虽不能至,然心乡往之。余读孔氏书,想见其为人。适鲁,观仲尼庙堂车服礼器,诸生以时习礼其家,余祗回留之不能去云。天下君王至于贤人众矣,当时则荣,没则已焉。孔子布衣,传十余世,学者宗之。自天子王侯,中国言《六艺》者折中于夫子,可谓至圣矣!


贾谊论

宋代苏轼

非才之难,所以自用者实难。惜乎!贾生,王者之佐,而不能自用其才也。

夫君子之所取者远,则必有所待;所就者大,则必有所忍。古之贤人,皆负可致之才,而卒不能行其万一者,未必皆其时君之罪,或者其自取也。

愚观贾生之论,如其所言,虽三代何以远过?得君如汉文,犹且以不用死。然则是天下无尧、舜,终不可有所为耶?仲尼圣人,历试于天下,苟非大无道之国,皆欲勉强扶持,庶几一日得行其道。将之荆,先之以冉有,申之以子夏。君子之欲得其君,如此其勤也。孟子去齐,三宿而后出昼,犹曰:“王其庶几召我。”君子之不忍弃其君,如此其厚也。公孙丑问曰:“夫子何为不豫?”孟子曰:“方今天下,舍我其谁哉?而吾何为不豫?”君子之爱其身,如此其至也。夫如此而不用,然后知天下果不足与有为,而可以无憾矣。若贾生者,非汉文之不能用生,生之不能用汉文也。

夫绛侯亲握天子玺而授之文帝,灌婴连兵数十万,以决刘、吕之雌雄,又皆高帝之旧将,此其君臣相得之分,岂特父子骨肉手足哉?贾生,洛阳之少年。欲使其一朝之间,尽弃其旧而谋其新,亦已难矣。为贾生者,上得其君,下得其大臣,如绛、灌之属,优游浸渍而深交之,使天子不疑,大臣不忌,然后举天下而唯吾之所欲为,不过十年,可以得志。安有立谈之间,而遽为人“痛哭”哉!观其过湘为赋以吊屈原,纡郁愤闷,趯然有远举之志。其后以自伤哭泣,至于夭绝。是亦不善处穷者也。夫谋之一不见用,则安知终不复用也?不知默默以待其变,而自残至此。呜呼!贾生志大而量小,才有余而识不足也。

古之人,有高世之才,必有遗俗之累。是故非聪明睿智不惑之主,则不能全其用。古今称苻坚得王猛于草茅之中,一朝尽斥去其旧臣,而与之谋。彼其匹夫略有天下之半,其以此哉!愚深悲生之志,故备论之。亦使人君得如贾生之臣,则知其有狷介之操,一不见用,则忧伤病沮,不能复振。而为贾生者,亦谨其所发哉!


驳复仇议

唐代柳宗元

臣伏见天后时,有同州下邽人徐元庆者,父爽为县吏赵师韫所杀,卒能手刃父仇,束身归罪。当时谏臣陈子昂建议诛之而旌其闾;且请“编之于令,永为国典”。臣窃独过之。

臣闻礼之大本,以防乱也。若曰无为贼虐,凡为子者杀无赦。刑之大本,亦以防乱也。若曰无为贼虐,凡为理者杀无赦。其本则合,其用则异,旌与诛莫得而并焉。诛其可旌,兹谓滥;黩刑甚矣。旌其可诛,兹谓僭;坏礼甚矣。果以是示于天下,传于后代,趋义者不知所向,违害者不知所立,以是为典可乎?盖圣人之制,穷理以定赏罚,本情以正褒贬,统于一而已矣。

向使刺谳其诚伪,考正其曲直,原始而求其端,则刑礼之用,判然离矣。何者?若元庆之父,不陷于公罪,师韫之诛,独以其私怨,奋其吏气,虐于非辜,州牧不知罪,刑官不知问,上下蒙冒,吁号不闻;而元庆能以戴天为大耻,枕戈为得礼,处心积虑,以冲仇人之胸,介然自克,即死无憾,是守礼而行义也。执事者宜有惭色,将谢之不暇,而又何诛焉?

其或元庆之父,不免于罪,师韫之诛,不愆于法,是非死于吏也,是死于法也。法其可仇乎?仇天子之法,而戕奉法之吏,是悖骜而凌上也。执而诛之,所以正邦典,而又何旌焉?

且其议曰:“人必有子,子必有亲,亲亲相仇,其乱谁救?”是惑于礼也甚矣。礼之所谓仇者,盖其冤抑沉痛而号无告也;非谓抵罪触法,陷于大戮。而曰“彼杀之,我乃杀之”。不议曲直,暴寡胁弱而已。其非经背圣,不亦甚哉!

《周礼》:“调人,掌司万人之仇。凡杀人而义者,令勿仇;仇之则死。有反杀者,邦国交仇之。”又安得亲亲相仇也?《春秋公羊传》曰:“父不受诛,子复仇可也。父受诛,子复仇,此推刃之道,复仇不除害。”今若取此以断两下相杀,则合于礼矣。且夫不忘仇,孝也;不爱死,义也。元庆能不越于礼,服孝死义,是必达理而闻道者也。夫达理闻道之人,岂其以王法为敌仇者哉?议者反以为戮,黩刑坏礼,其不可以为典,明矣。

请下臣议附于令。有断斯狱者,不宜以前议从事。谨议。